二级裁判员证书不属于国家机关证件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、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;《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》第二条 体育竞赛裁判员(以下简称裁判员)实行分级认证、分级注册、分级管理。